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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电股份李忠恕:未来合成氨市场将进一步向绿氨转型

时间:2024-04-25

4月19日,由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主办,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分会、北京国发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承办的"第九届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"在京召开。会议现场,《水电解制氢合成可再生氨评价技术规范》团体标准正式发布。

 

会上,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中心主管李忠恕表示:《水电解制氢合成可再生氨评价技术规范》(简称“《标准》”)团体标准的发布,填补了我国水电解合成可再生氨(简称“绿氨”)认证领域的空白,为我国绿氨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评价规范和认定依据。解决了当前市场对绿氨的需求不断增加,缺少评价标准和依据的问题。有利于统一和规范国内绿氨产业市场秩序,有助于推进国内绿氨与国际市场接轨。

 

李忠恕指出,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、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相继提出净零排放战略的大背景下。氨已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形式,是能源行业发展的重要新兴方向之一。未来合成氨市场将进一步由传统化石能源合成氨向绿氨转型,绿氨的市场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。

 

在谈到《标准》制定的背景时,李忠恕表示:“我国绿氨产业发展迅速,当前规划/在建绿氨项目数量已达数十个,建立科学完善的认证评价体系已成为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。同时,作为未来全球绿氨消纳的主要市场之一,欧盟绿氨认证评价体系相对完善,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,制定与欧盟绿氨评价体系兼容的认证标准,是国内相关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,拓展国际业务的重要支撑。”

 

据李忠恕介绍,《标准》制定过程中,在确保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相一致的前提下,参考了欧盟《可再生能源法案II》中的部分要求和评价方法,以保证《标准》具备较为广泛的兼容性。

 

“《标准》中明确了可再生氨、产品碳足迹、生命周期等术语定义,明晰了绿氨评定过程涉及的定义及范围。”李忠恕如是说。

 

《标准》规定了绿氨的评价要求,提出绿氨纯度应符合GB/T536液体无水氨优等品的要求。绿氢及绿氨合成过程中应全部使用可再生电力。绿氨生命周期碳足迹应不高于28.2gCO2e/MJ。同时,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和波动性以及化工产品生产的连续性,《标准》明确了生产过程中未全部使用可再生电力时绿氨产量的分配方法。

 

李忠恕在报告中指出,《标准》以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优先、可再生能源即时消纳优先以及本地区消纳优先为原则,对绿氨合成过程中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提出了额外性、时间关联性以及地理关联性的要求。

 

李忠恕表示:“2024年3月,《费托合成可持续航空燃料评价技术规范》已在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分会完成立项,下一步将征集参编单位并启动标准编制工作,标准预计将于2024年12月发布。”

 

来源: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分会